|参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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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单位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国际博览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展馆 管理和监督检查。
2、 特装展台施工单位进馆前必须按照《特装展台进场手续申办流程》,提供报馆资料并签定《特装 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签定责任书时请出示施工单位出具的有章介绍信或传真件,以确认签定者的委托人资格;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展台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做好展台安全隐患识别和事 故处理工作。展台施工负责人有义务和责任告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有效证件,要遵守展会、场馆的相关规定。
3、未按《特装展台进场手续申办流程》要求(提供有效资质证明资料等)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的单位, 不得进场施工,一经发现私自进场,展馆将对该展台搭建商给予严惩,直至清场处理。
4、特装展台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具(4 公斤起),灭火器在展台入场施工时必须均匀摆放在 展台区域四周明显、易操拿的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 ㎡内4 具, 50 ㎡外 每增加 50 ㎡增加 2 具(不足50 ㎡按50 ㎡计算),以此类推。搭建二层建筑的展台,灭火器配置标 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为保障展会安全,必须统一使用场馆提供的灭火器材。
5、布展施工必须在自己展台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范围跨区布展,施工材料、工具应规范、平整放置 在本展台范围内,不得竖立、堆码在展台和消防通道上,如阻塞通道,展馆将视其为废弃物料自行处理。
6、馆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具、霓虹灯、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 应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严禁使用麻花电线连接电器设备,应当使用标准的双护套阻燃电线连接电器设备,展台电路、电器必须采用接线端子连接。电路、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件的人员进行施工,展会期间电工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件,以备核查。
7、展台灯箱制作,必须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灯箱内灯具安装必须要与灯箱主体有一定距离空间;灯箱制作完毕必须预留散热孔。
8、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灯箱。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等固定设施。
9、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严禁遮挡展馆消防设施设备(消火栓、红外对射、监控探头、消防通道等)。
10、施工单位搭建室内展台限高8 米、室外展台限高6 米,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展台结构严禁在展区地面、墙面、顶部、柱子、各种专用管线上打钉、钻孔、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展台。
11、展台设计有地台的,在展台地台施工完成后,必须在地台边缘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记。
12、展厅内严禁现场木结构初加工,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需提前向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馆。对擅自使用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13、展厅内严禁大面积喷漆、刷涂、万能胶粘贴、腻子作业,上述作业只能在做好防护时用于修补或者接缝处理,并需提前向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安排时间段作业。对擅自喷漆、刷涂、万能胶粘贴、腻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14、展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易燃(弹力布等)、易爆物品以及含有辐射、放射、有毒、腐蚀性高挥发物品等。禁止电、气焊(气体瓶严禁入馆)等明火作业。
15、展馆内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地砖、墙砖等石材进行展台制作、装饰专业展除外,如必须使用的单位,需提前向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在制作、装饰过程中,不在展台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方可使用。
16、标准展位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木结构制作、装修,必须进行制作和装修的单位,需提前将制作及装修方案提交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进行书面申请及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17、请爱护展馆物品,不能在标准展位及配套展具上打钉、打孔、刻画、蹬踩及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标准展位上不能倚靠和悬挂重物,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改建标准展位。违者将按实际损失照价赔付。
18、请不要随便抄拿、挪用其它标准展位的桌、椅等物品。标准展位内严禁私拉电源线,严禁私自安装射灯、太阳灯等照明灯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展馆有权制止。
19、施工人员在施工和高空作业时,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软底鞋,衣着符合高空作业要求,设置安全隔离区,清理区域内障碍物品,安全区须设有明显标示。施工现场应设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工作。违者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纠正。并时刻注意以下要求:
(1)高空作业时必须时刻遵守规章制度。
(2)禁止酒后高空作业。
(3)禁止在非安全地带休息。
(4)疲劳或睡眠不足时禁止作业。
(5)禁止随意挪动及载人挪动。
2)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空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树立牢固的安全风险、危险意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梯等登高工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安全可靠,检查随身携带工具是否放好并固定。
5)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夜间作业要配备充足的照明设施。
20、凡搭建二层展位的特装施工单位必须出具加盖特装施工单位公司印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安全承诺
书。
1)所有二层展台必须提供建筑部门出具的展台结构安全证明书,并经组委会审核许可,方可进馆施 工,上层结构不能横穿展厅过道,展台结构不可与展馆结构吊挂。
2)栏杆不得低于0.9 米,二层展台开放处的地面,应设置0.05 米以上高的防摇动挡板,防止物体滑落,栏杆的扶手应采用圆弧形。
21、展台在制作装饰完毕后,必须将高于隔壁或周围装饰物的部分进行美化处理,美化处理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处理及固定牢靠。
22、展期用电不能作为施工用电使用,展期用电在开展前一天下午13: 00 送电,如发现违规使用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3、展台布展结束后所有剩余物品及空包装箱必须堆放到大会指定包装箱堆放处,如有乱堆乱放视废弃物处理并对展台处以罚款。
24、布撤展期间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带12 岁以下小孩进入布撤展场所。
25、参展商、施工单位在布展过程中如需申请加班的,请于每日 16:00 点前到现场服务处办理加班手续,如在16:00 点以后申报加班的将加收50%的加班费。如发现未办理加班手续私自加班或违规延时加班的,将按双倍计时收费。拒不配合清场人员的单位,将按通宵双倍处理。
26、参展商、施工单位在布、撤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展会及场馆规定的布撤展通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抓紧时间施工,不要超时、延时布、撤展。
27、展会开幕前,所有布展单位必须参加由公安、消防或展馆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无条件整改。
28、展会结束后为保证场馆人员安全问题撤展必须分以下四步;第一、闭馆(观众停止进入);第二、清场、断电(清除展区内所有参观观众及小孩);第三、撤离展品(展商撤离展品阶段);第四、撤展台(撤卸展台结构)。
29、撤展过程中禁止出售展台搭建物及野蛮施工,搭建商自行负责清理场地,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签字后,方可清退施工、清洁押金。
30、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单位,展馆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停止施工直至清除出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将给予行内通报并记入场馆违规名册。
31、因违反上述规定,展览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给展馆造成的经济损失。
32、特装展台建筑垃圾必须运输至指定垃圾处理场,禁止在任何公共区域乱堆乱放,如有违反后果自行承担。
33、未尽事项,以现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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